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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四川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关于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及费功全、费俊杰、李勇、刘华、陈凯鸿***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公告显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天股份)超3000万元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费功全在内的五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海天股份于2022年6月24日向合营企业海天世浦泰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世浦泰)转入3160万元,并于6月28日收回3159万元,2023年收回剩余1万元。2022年度海天股份为合营企业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岔湖海天)代付社保费用6.58万元,年末已全部归还。
由于海天股份时任董事李勇在海天世浦泰担任董事长,在三岔湖海天担任董事,上述两家公司与海天股份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5%,但海天股份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未及时披露。
四川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况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海天股份时任董事长费功全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时任董事李勇作为直接利益相关方,时任总裁费俊杰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刘华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时任董秘陈凯鸿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对此,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海天股份、费功全、费俊杰、李勇、刘华、陈凯鸿***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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