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昌校宇 见习记者 方凌晨
股票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向***报告工作进入倒计时。按此前监管通知,今年10月9日前已开展股票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应在12月29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向沪深北***的报告工作,未完成将面临处罚。
相关报告工作最后时限将至,记者近日从华南地区某券商处获悉,12月初,***下发提示函,要求券商进一步做好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另有华北地区某量化私募机构内部人士认为:“这主要是针对还没完成相关工作的券商,让其尽快联系所有合作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填写信息报告表”。
《证券日报》记者从市场多个参与方了解到,目前部分相关机构已完成信息填报工作,未完成的机构处于“尚在填表”状态。业内普遍认为,此次监管通过对程序化交易的摸底,有利于加强情况了解,并为后续加强监管提供数据支持,有利于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部分机构已完成相关填报
近年来,A股市场程序化交易规模持续上升,逐步成为国内证券市场投资者重要交易方式之一。9月1日,***指导沪深北***制定发布《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股票市场开展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按照通知规定向***报告,自2023年10月9日起施行,对于通知施行前已开展股票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应在通知施行后六十个交易日内进行报告,未完成将面临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所谓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参与***股票交易的行为,包括按照设定的策略自动选择特定的股票和时机进行交易的量化交易,或者按照设定的算法自动执行交易指令的算法交易以及其他符合程序化交易特征的行为。
华北地区某量化私募机构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此次相关报告中涉及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信息报告表,基本先由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填写,然后再由提供服务的券商充分核查并确认无误后,上报给沪深北***。”
“所谓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应该包含使用程序化交易工具的多类机构(量化私募机构、公募机构、券商等)及个人投资者,不过从使用情况来看,量化私募机构可能是主力之一。”上述内部人士如是说。
从相关机构的填报进展来看,各家并不相同。华东地区某头部量化私募机构市场部工作人员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我们已于11月底配合他们完成所有的数据核验和填报工作。”
海南无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量资本”)总经理孙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访时介绍:“每家合作券商要求不一,但我们基本是按照***和券商的要求详尽填写并报备,目前已完成相关工作。”
一家百亿元级量化私募机构负责填报工作的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我们已配合主动联系我们的部分券商完成信息填报工作,另有部分报告表正由公司运营部门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的填写。”
高频交易将被监管重点关注
上述负责填报工作的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建议关注此次填报“报告类型”的要点,填报分为“首次”“变更”“停止使用”三种情况,即首次开展股票程序化交易前,需要进行报备并确认;触发变更情况时也需进行相应报备;此外,若要停止使用程序化交易,则需要报备停用。对于市值变更是否需要报备,目前监管部门建议进行报备,但并不强制要求。
从程序化交易投资者需填报的信息要求来看,包括账户基本信息、账户资金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软件信息等多种类型。其中,交易信息包括交易策略类型及主要内容、交易指令执行方式、最高申报速率、单日最高申报笔数等。最高申报速率在每秒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笔数在20000笔以上的投资者,将受到***重点关注。
谈及交易信息的相关要求等是否会对机构日常交易产生影响时,受访机构均表示对公司暂无影响。孙炎表示:“一些超高频的量化策略可能会受影响,但无量资本现有策略整体换手率处于行业中等水平,且对交易时效和集中度要求不高,所以暂时没有影响。”
在前述市场部工作人员看来,高频交易之所以将被***重点关注,可能想了解是否会对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表示,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和监管安排的发布,有助于摸清程序化交易底数,明确市场对程序化交易监管的预期,提升市场透明度和交易监管的精准度,对于传导合规交易理念,引导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将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前述负责填报工作的人士认为,监管机构通过这一次的摸底,能够系统性地了解程序化交易在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债券市场中的规模、成交量以及杠杆率等情况,并为监管机构未来制定与程序化交易相关规则,提供实质性的数据支持和参考。同时,这也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引导每秒每日交易速率提供了基础,从而更好地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确保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通过规范和引导,使得程序化交易能够更好、更合规地服务于资本市场。
孙炎表示:“在好的监管环境和明确的规则下,通过程序化交易做出来更好的收益,也能服务好更多投资者。”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jvofgh.cn/post/53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