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陕西省榆林市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原副总经理级调研员、北京银泉大厦银达劳务服务中心原总经理侯进喜***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侯进喜作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失守廉洁底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长期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弃守组织原则,议事“一言堂”,违规突击提拔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影响由他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为亲友安排工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背家庭美德。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银行房产;甘于被“围猎”,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做谋利工具,为他人在业务分包、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侯进喜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侯进喜***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法所得;经陕西省榆林市监委研究,决定将侯进喜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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