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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券商被立案 涉嫌国美、紫鑫定增保荐未勤勉尽责 遭立案券商增至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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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券商被立案 涉嫌国美、紫鑫定增保荐未勤勉尽责 遭立案券商增至三家

又有券商因定增保荐违规被立案

4月16日,东吴证券发布公告,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4月8日,***决定对公司立案。

又一券商被立案 涉嫌国美、紫鑫定增保荐未勤勉尽责 遭立案券商增至三家

东吴证券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上周五,已有两家券商在上市公司违规定增减持环节“栽跟头”,海通证券、中信证券以及全资孙公司中信中证资本遭***立案,主要原因是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市场人士猜测称,大概率与相关方“定增+融券”套利有关。

从近期新“国九条”以及监管新规的发布来看,监管对上市券商提出更高要求,目的是通过加强监管,督促上市证券公司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新的要求主要体现涉及四方面,一是人民立场要更鲜明,二是发展理念要更先进,三是合规风控要更严格,四是信息披露要更透明。

国美通讯欺诈定增已遭重罚

4月15日,国美通讯公告称,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对国美通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156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宋林林、时任总经理宋火红、时任财务总监郭晨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董晓红、时任监事长方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邵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此外,对宋林林、宋火红、郭晨***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国美通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记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记载。

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引用了虚***贸易业务收入数据,公司2020年1-9月确认的虚***贸易业务收入为5.7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21%。2021年3月***批准了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申请,即向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6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京美电子智能终端生产线改造项目。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此外,*ST紫鑫早前已被立案调查。

去年5月8日,*ST紫鑫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限制期交易紫鑫药业股票,***决定对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立案。另外,2022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交所于同年5月9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两头部券商受牵扯被立案调查

因在上市公司定增保荐及相关过程中违规,两家头部券商在上周五“栽跟头”。

4月12日,中核钛白公告称,收到公司实控人王泽龙通知,获悉其收到***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王泽龙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定增股票、信披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2024年3月13日,***决定对其立案。

同日,海通证券、中信证券相继发布公告,就公司被立案情况作出说明。

海通证券提到,公司于4月12日收到***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3月13日,***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中信证券的公告与海通证券类似,公告中提到,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中信中证资本分别收到***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和中信中证资本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和中信中证资本立案。

随后,中信证券回应财联社表示,公司和中信中证资本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认真学习贯彻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依法合规经营,发挥好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的功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合规水平、专业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市场猜测与“定增+融券”套利有关

中核钛白2023年定增显示,中信证券为主承销商,中信中证资本是中核钛白第八大股东,持有中核钛白约4053.65万股。

作为中核钛白2023年定增的16家投资者之一,海通证券定增认购金额为5.47亿元。

有市场人士称,围绕中核钛白的调查,大概率与相关方“定增+融券”套利有关,“定增+融券”的方法原理是,定增机构先向券商融券,在定增解禁后再归还融券,因定增价一般相对于市场均价的八折,即有约20%套利空间。

“中信中证资本是做衍生品的子公司,长期活跃于各种定增加杠杆和融券业务,中核钛白2023年的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中,中证资本并不在内,猜测中信中证资本出事的原因,应该是卖给实控人一笔看跌期权。海通证券是定增的认购者,大概率是衍生品部门的账户。关联起来的话,有可能实控人通过海通加杠杆认购了定增然后通过中信中证资本加杠杆融券,实现了无风险收益。之前这种行为就是擦边球,有券商都在干,现在秋后算账,中信和海通撞枪口了。”上述人士称。

上述说法也仅为市场人士的较多猜测,目前,尚无更多违规细节信息流出,具体以相关方披露为准。

监管新规要求上市券商“合规风控要更严格”

4月12日,是新“国九条”的发布日,也是1+N的新规的全面发布时间。

据***机构司司长申兵介绍,目前,我国上市证券公司共43家,总资产占全行业的77%,2023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占全行业的70%和77%,规模和实力在行业中的影响和地位举足轻重。

促进上市证券公司的规范、稳健发展,对于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的质效,具有十分重要和关键的意义。但从近年来的监管实践看,上市证券公司仍面临“大而不强”的问题,在发展理念、投资者保护、内控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距离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标准和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这次修订《规定》是落实《***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的具体举措。

本次修订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从优化发展理念、加强投资者保护、健全内控治理、完善信息披露等方面对《规定》做了修改完善,目的是通过加强监管,督促上市证券公司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新规对上市证券公司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人民立场要更鲜明,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履行好服务实体经济、做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职责,强化上市公司姓“公”的意识,把维护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健全客户关系管理,切实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

二是发展理念要更先进,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坚持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在聚焦主责主业,端正经营理念方面做好行业表率。市场融资应当合理审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把有限的***更好配置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重点领域。

三是合规风控要更严格,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带头落实好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更好发挥现代企业治理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制衡,完善人员管理,优化激励约束。

四是信息披露要更透明,要求上市证券公司立足行业功能定位和风险特征,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披露净资本和流动性等相关核心风控指标和财务运营状况,确保公司运作更加透明,财务报表更加规范,市场约束更加有效。

(文章来源:财联社)